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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佛山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6-21 08:56:19           分享至:

各授权经营公司、直管企业,委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佛山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佛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将《市国资委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国资委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市国资委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市国资委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深入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515”战略目标,严格落实中央、省和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加快形成更加完备、高效、科学的国资监管治理体系,为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佛山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佛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市国资委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推动市属国资系统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健全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资源作用,常态化抓好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新技术积极宣传各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牵头单位或科室:综合法规科、党群工作科、各级企业)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市属国资系统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市国资委机关和各级企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单位或科室:综合法规科、党群工作科、各级企业)

  (三)全面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和法治任务推进落实。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佛山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品牌创建工作。聚焦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狠抓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或科室:综合法规科、党群工作科、各级企业)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粮食购销等领域设租寻租、利益输送、靠企吃企、关联交易的腐败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或科室: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各级企业)

  三、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能

  (五)全面加强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以高质量完成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放得下、接得住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2022年上半年印发《佛山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22年版)》和《佛山市国资委权责事项工作指南(2022年版)》,力争进一步取消、授权、下放部分职能,为监管企业赋能,充分发挥和调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市国资委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牵头科室:综合法规科)

  (六)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一是深入开展立改废释工作。编制2022年度规章制度编修计划,加大计划执行督促落实力度,围绕法人治理、投资监管、科技创新、考核分配等重点领域出台、完善监管制度。二是持续开展规章清理废止工作,定期清理制定依据已废止,不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的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制度体系化建设研究。梳理中央、省、市国资监管规章文件,形成制度体系图谱,助力推进国资监管大格局研究,促进市属国资系统形成体系完备、结构严谨、精简高效的监管制度体系。(牵头科室:综合法规科)

  (七)切实加强合规管理工作力度。一是通过开展“合规管理年”活动,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内控体系,以加快补齐短板、突破难点为目标,大力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一系列内控管理工作。二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市国资委制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合理划定容错界限、明确容错重点、制定容错程序,优化容错纠错机制。三是持续深入落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定责、依法依规问责。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总结和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促进企业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牵头科室:综合法规科、监督科)

  (八)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方面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统筹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企业内部、社会监督各方监督力量,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高监督效能。二是科学合理分配权力,指导企业理清法人内部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加快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依法规范股东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类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建立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定期分析评价治理主体规范的履职情况。(牵头科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监督科、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九)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市属国资系统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根据企业内部权责清单或其他制度规定,切实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落实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并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部门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牵头单位或科室:综合法规科、各级企业)

  (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市国资委在开展重大决策过程中,应当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切实保障意见征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同时健全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牵头科室:重大决策主办科室、办公室)

  (十一)加强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重大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构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目标、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并注重做好重大决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工作,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市国资委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科室:重大决策主办科室)

  五、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十二)加强和规范应诉工作。一是市国资委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切实贯彻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二是推动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促进各级企业领导人员高度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建设。(牵头科室:综合法规科)

  (十三)强化信访和应急事件依法处置机制。围绕大调解格局,切实建设和利用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持续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推动国资系统做好安全生产、维稳、信访等一系列平安创建工作,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监测和网络舆情监测,压实社会矛盾纠纷管控和化解工作责任。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对国资监管、国资发展有关方面的行政调解力度,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调解的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牵头科室:综合法规科)

  六、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十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一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聚焦做好“六稳”“六保”、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工作,依法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促进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提质增效,推动相关部署要求直达基层,同时依规做好产权交易、人事任免、预算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监管构筑阳光平台。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提高办理时效,加强答复内容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作用,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款,确保答复内容依法合规、规范准确。三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强化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牵头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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