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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佛山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12-18 09:34:40           分享至:

  2020年,佛山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依法治国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关和国资系统国有企业法治企业建设。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现将市国资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全面行权履职。一是持续深化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工作的意见》,在强化分类监管、主业管理、并购重组管理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切实加快推动委机关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职能转变,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二是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在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和省国资委精简国资监管事项的基础上,印发《佛山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20年版)》,对市属一级企业和直管企业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调整权责事项共45项。其中取消16项、下放10项、授权11项,对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特别授权8项。三是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市国资委研究确定“两类公司”功能定位和试点路径,对试点企业的授权机制、治理结构、运行模式、监督与约束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努力通过改组或新设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而作出积极探索。四是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工作要求,参照省国资委《关于成立省国资委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佛山市国资委地方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旨在加强协调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市国资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把关,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好审计监督。按时按质完成对市属国企年度审计工作,不断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指导,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督促企业认真加以整改。三是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廉政监督。梳理国资国企2020年重大工程34项,逐一了解工程概况、项目进展、查找廉政风险点。特别是组织召开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廉洁风险同步监督工作会议,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梳理工程建设情况,提升监督质量。四是优化信息监督手段。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建好用好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完善ERP廉洁风险科技防控系统,重点研究提升路桥公司重大工程同步监督工作平台。五是探索强化对企业的监察监督机制。制定《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工委联络员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各市属企业召开纪检监察工委“联络员”聘任会议,将派驻各市属企业的10名专职监事聘请为纪检监察工委联络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企业经营一线。

  (三)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市国资委根据新时期的新任务、新需求,不断更新监管制度体系,在规范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营投资、债务管理、采购工作以及监事派驻等方面出台《佛山市市属企业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佛山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佛山市国资委委派监事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民法典》施行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需求,对委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评估清理,为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废止了《佛山市国资委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四)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一是指导下属企业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审核质量,加强风险识别、预警和合同履约全程管控。二是在企业开展招投标、选聘中介机构、开展合作谈判、处理民商事纠纷过程中,积极服务企业,为企业合法、合理、高效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建议思路。协调有关部门以及指导下属企业做好重大诉讼案件的应对处理工作。

  (五)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佛山市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市属国资系统工作实际,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20年佛山市属国资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0年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属国资系统全年普法重点内容、重点任务和分工。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有关部署,组织委机关和全系统企业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国资监管、疫情防控、国家安全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举办讲座、派发书籍、张贴海报、投放电子宣传屏、组织参加学法考试、组织专题培训班、推送微信信息等多种丰富普法活动,讲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故事,不断提高委机关和企业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的意识和能力。

  (六)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要求及时做好公开政策法规、委机关人事信息、采购公告、预决算和国有企业重点领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特别是开设国有企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推进市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努力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全流程透明化,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信息。

  (七)着力化解信访问题。2020年1-11月,市国资系统共接待来访群众16批30人次,接听来电526人次,处理信访件33宗,其中已按期办结31宗,2宗正在调查处理。办结率93.9%。受疫情影响,市国资系统今年来访、信访有所回落,主要集中在资产拍卖、租金减免、企业征地带人问题等方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市国资委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督促,努力化解系统内信访积案,严格落实敏感时期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和每天信息零报告制度,有效稳控了春节、疫情、全国两会和佛山市两会期间佛陶股票群体、退休人员群体、张槎村征地出城群体、粤中印刷厂职工住房群体、大雾岗搬迁群体、佛化机职工宿舍群体等一系列信访群体的稳定,化解了因疫情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和信访维稳问题,为国资系统全面打赢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及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国资委党工委书记、主任刘晓明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领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带头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坚持与时俱进、常学常新、学以致用。

  (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一是加强法治建设顶层推动。深入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市国资系统2020年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不断加强对市属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监督公开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注意做好法治建设和国资委其他重点工作相融互促,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法治担当,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坚持依法用权、自觉接受监督。把握好权力边界,切实履行好“领头羊”职责,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纪律的基础上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另一方面,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对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预防权力滥用乱用。同时,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存在问题

  当前,国资监管法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管制度供给仍相对短缺,特别是国资监管的制度文件尚不能完全满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实际工作的需要。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意识仍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建设存在走过场倾向,法律管理与业务工作仍然存在“两张皮”现象。四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五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机关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国资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入研究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实践举措,跟踪督促权责清单规范执行情况,积极推动落实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各项任务。

   (二)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法律审核,确保文件质量,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同时,丰富优化监管手段,使各项监管工作得以进一步渗透到企业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

   (三)加强依法行权履职,继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履职范围和程序,强化机关法律风险防范,积极预防和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四)全力加强法治国企建设,加强对标,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企业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提升。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相关工作,研究启动国资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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