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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20年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佛山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6-01 09:33:21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国资委依法行政工作新效能,在新起点上更好地推进市属国资系统法治建设,根据《佛山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佛山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全系统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群工作科牵头、综合法规科配合)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市国资委各内设科室要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市国资委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市国资委党工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二是指导下属企业党委积极研究重大法律风险问题,督促各级企业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三是进一步压实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督促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指导、推动本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综合法规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二、依法全面履行国资监管职能

  (三)推进国资委监管职能转变。一是继续推进对国有企业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建立监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厘清国资委与企业的决策权限,切实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二是按照市国资委转职能方案,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突出管资本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市国资委职能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国资监管职能体系。(规划发展科和综合法规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四)积极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大对上位法规政策和市属国资系统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的研究力度,根据上位法修改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况以及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大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监管制度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国家政策调整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改革发展需要的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健全文件后评估机制,注重对监管制度文件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调研,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被评估文件予以相应调整。(综合法规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五)加强企业内控管理指导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能,切实落实经营决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督促指导企业纪检监察、内审等监管力量进行专项检查,推动企业各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完善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法治监管、阳光监管。(综合法规科牵头,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科配合)

  (六)严控法律风险。一是加强对市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指导协调和综合分析,推动落实案件处置主体责任,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指导企业切实加强预防处理纠纷的快速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二是指导企业完善财务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超股比担保、直接债务融资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备案、管理机制,强化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协调调度,力促更多项目资金落地投放。三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工作,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加强企业经营合作过程中的社会信用审查工作。(综合法规科、预算财务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七)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加强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加强科学论证,规范专家库运行管理,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的,依规定组织开展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宣传解读、实施后评估和监督。(综合法规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八)加强廉政建设。一是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监事会监督融合贯通,实现工作融合、成果共享、衔接有序,提升监督效能。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围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这一根本和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中心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政治清明、干部廉洁。三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作为、勇于创新的党员干部卸“包袱”,克服党员干部害怕犯错“不作为”的倾向,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不断创新的热情。(纪检监察工委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九)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工作机制,制定委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构建落实普法队伍经费保障机制。(综合法规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十)有序铺开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制定《2020年佛山市属国资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深化开展普法“育品类、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抓住“3.8”“3.15”“4.15”“5.1”“6.26”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准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普及宣传;围绕《民法典》、《公司法》等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送法下基层”和案例研究工作,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市国资委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综合法规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套制度和组织领导。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监管运行全过程,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的配套制度。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全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配齐配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办公室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十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室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十三)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策前预公开、策中深解读、策后跟踪评估等政策发布全链条。注重解读内容的有效性,加强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以及可能引起舆论误解的内容解读。积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等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落实政务舆情应对处置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通报、回应机制,舆情发生后要快速反应、主动介入、及时处置、密切跟进,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综合法规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十四)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有效应对信息技术发展对政务公开带来的新挑战。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建设,推进集约化和功能优化。完善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不断提高公开效率和信息获取便利度。(办公室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五)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国资委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工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选人用人的监督,优化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对企业领导人员出入境等日常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党群工作科、纪检监察工委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十六)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完善国资委机关和各级企业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推进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持续铲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滋生土壤。(综合法规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十七)强化对不当用权的问责力度。深入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修订)、行政首长问责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同时建立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按照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精准、规范、有效问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运用“制度+科技”,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用好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大数据平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纪检监察工委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六、依法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八)市国资委要切实推动国资系统做好维稳、信访和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制度,在公开环节、受理环节、处理环节、反馈环节上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平台作用,实现信访事项办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在重组调整、改制分流、关闭破产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范程序执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夯实安全生产、消防和“三防”等应急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综合法规科牵头,委机关其他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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