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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佛山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04-02 16:08:00           分享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30日至10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1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委党工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整改部署会,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梳理,认真对照检查,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市国资委党工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同时,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的工作格局。我委党工委共召开委党工委会议2次,专题学习反馈意见和鲁毅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干部职工大会2次,委领导召开分管科室会议8次,科室召开内部会议10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56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48个,部分完成2个,其余6个问题正在加紧推进。主要做法有: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整改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巡察是对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及改革发展工作的一次全方位把脉会诊和方向指引,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教育。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提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推进国资改革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反馈会当天下午,我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分工落实会议,对巡察整改任务进行分工,落实到各科室和各企业。12月10日,我委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正式出台后,再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好责任分解,层层压实传导责任和压力。12月26 日上午,我委党工委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理解鲁毅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月8日下午,我委党工委召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督导汇报会,向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刘向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潘东生等督导组的同志汇报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并按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继续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查漏补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委党工委立即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联络组,建立起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党工委委员分别牵头、科室企业整改落实的责任体系,保证了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党工委委员在抓在管,都有一位科室负责人或企业分管领导跟踪推进。国资委党工委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1月3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汇报会,听取各企业和科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资系统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市国资委党工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中涉及的各类具体问题归纳为22类56项,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制”,将整改清单分发至各科室和各企业,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督导组反馈的修改意见,我委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在整改工作中,增加了整改步骤和组织领导两大块内容。按要求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印发给各科室和下属各企业。同时,我们还及时将整改的方案措施和清单,召开反馈会、动员部署会和汇报会的相关信息和材料上报市委巡察组。 

  (四)建章立制,注重实效。 

  我委结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完善规章制度,以刚性的制度和铁的纪律,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目前已制定完善制度14项,其中新制定《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等12项制度,健全完善《佛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2项制度。同时,党工委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带头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快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人管事,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层面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及时不到位的整改。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方案深入推进。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在国资系统进一步掀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热潮。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工委会议上,分期分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掌握精神实质和内涵,用于指导工作实践。三是积极开展好委机关和各企业党委书记讲《条例》、讲党课相关工作,每个季度组织学习讲党课不少于1次。2018年底以来,组织专家开展“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宣讲活动3场,使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内涵和实际应用。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没有提出具体措施的问题。(已部分整改,企业上市2019年内完成) 

  一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市国资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重要要求的三项具体措施,在市国资系统推进落实。二是立行立改,印发《关于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再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工作方案》,开展“我为佛山国资深化改革建言献策”活动和佛山国资改革“头脑风暴”活动。三是制定8家市属企业五年战略发展规划,实现经济效益、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和统一。加快推进市属企业并购,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持续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减少经营性亏损,促进市属国企提质增效。计划于2019年完成1家市属国有企业上市。 

  (3)关于对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重要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7日召开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反思剖析,认真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条进行整改落实。8月22日-24日督导市属7家企业完成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开展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会议,委机关党委、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2.针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不够的整改。 

     (4)关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不佳的问题。(正在加紧推进中) 

  一是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发展。2018年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重点推动金控公司并购香港上市公司中盈盛达、推动水务股份等企业上市,推动公控公司并购上市公司智慧松德。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截至2018年末,市属国企累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72家,其中2018年新增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15家,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国有资本的规模和运行质量。二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完成出清“僵尸企业”60家(市属35家、各区25家),超额完成16家,出清成绩受省国资委肯定,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战略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属一级企业的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工作,2018年完成各市属企业五年战略发展规划的审核批复。四是简政放权,优化市国资委行政审批清单。印发《市国资委关于下放、取消和授权管理一批行政审批及监管事项权限的通知》,下放、取消、授权、保留权限目录清单34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确保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层分类,提升国资监管能力和实效。五是各市属国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拓展本地市场的同时,实施“走出去”战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拓展外地市场。六是督促国企提升盈利水平。督促路桥公司、铁投集团、公盈公司、中力公司等企业积极转变思路、创新发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加资产收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关于对国企发展战略规划引领谋划不足,监管不力的问题。(需长期整改) 

  一是加强战略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属一级企业的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工作,2018年完成各市属企业五年战略发展规划的审核批复,形成战略分析——战略选择——战略实施——战略分析的管理闭环。二是强化投资监管。重新修订《市属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突出企业投资围绕其战略规划与主业定位投资,按照该办法进行项目审核。出台《佛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试行)》、《佛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强化投资监管,定期检查企业投资项目进展。草拟可研模板供企业参考,按照规定加强可研等前期工作。三是公盈公司、佛铁出租车公司、市建投公司立行立改,加强投资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研究工作,提高产业项目投资收益。市公盈公司2018年已实现盈亏平衡,路桥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6440万元,佛铁出租车公司400辆出租车投资营运381辆,2018年实现累计利润21.95万元。 

  (6)关于对国企过度举债监管力度不够,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整体较为滞后的问题。(需长期整改)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去杠杆,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优质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的出清。二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2018年11月底-12月中旬,由预算科和财监科科室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市属各企业举债情况、债务风险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完成《市属企业财务风险防范调研报告》,梳理企业负债情况,督促指导市属企业切实降低资产负债率,切实管控财务风险。三是推动企业聚焦主业经营,推进公司制改革,增强资本运营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切实管控财务风险。加强国企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强化企业投融资、产权变动和资金管理,控制企业成本费用,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公盈公司、中力公司、储粮公司、路桥公司立行立改,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收益、优化调整资产负债等手段,逐步控制及优化资产负债率。 

     (7)关于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措施乏力的问题。(需长期整改) 

  一是梳理排查信访积案。对系统内的信访积案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和研判,落实信访矛盾化解和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化解计划,2018年被列入委领导包案的5宗重点信访积案已全部完成,积案包案完成率100%。2019年列入委领导包案计划的5宗重点信访积案也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是妥善处理企业集资问题。三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用“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源头治理和预防,加大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四是加强信访研判预警。下发通知,督促各企业做好岁末年初信访工作,定期召开信访维稳专题工作会议,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深入细致地排查和研判,建立信访案件明细台账,科学收集信访矛盾信息。五是清查核实剥离代管资产。对市属转制企业剥离代管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和核查,进一步摸清剥离代管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情况。 

  (8)关于火炬园和樵园山庄发展问题。(正在加紧推进中) 

  一是加强事业单位管理。重新定位火炬园事业单位职能,制定樵园山庄发展方案以及事转企工作方案,发展方案已上报市政府。二是督促樵园山庄在市政府批复消防设施整改专项资金前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保安定时巡检、定期查检,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楼房配足手提式灭火器,保证储水池处于满水状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练,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3.针对推进国企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缓慢,资产统计数据虚大的整改。 

  (9)关于“国企病”依然突出,活力不强的问题。(需长期整改) 

  一是草拟相关工作意见。起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工作意见》及3份配套文件,已上报市政府审议。在建投、金控、公控等企业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外部董事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市公控公司2018年12月底选定中介机构,启动《公控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2018-2022)》的编制工作,全面梳理公司管理职能和制度体系。市建投公司对下属二级企业采取相对统一的战略型人力资源管控模式,并建立企业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优化企业人员队伍。 

  (10)关于引领国企创新发展及优化主业思路不宽、抓手不多的问题。(需长期整改) 

  一是大力推动国企创新发展。2018年市属国企新增投入研发费用7375万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9家,新增研发机构6家,新引进博士10名,在全面增强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加大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培育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企业。2018年市属国企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15家,加快装配式建筑、新能源和大数据等新产业布局,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强化资本运作。支持企业采取收购、兼并、合作新设等方式,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2018年,市金控公司并购香港上市公司中盈盛达,市水务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市公控公司并购上市公司智慧松德完成第一批股权交割手续等,都充分发挥了资本引领作用。 

  (11)关于市属国企资产统计数据不实,重复计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组成专题统计组,对市属国企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厘清资产统计口径,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的整改。 

  (12)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召开党工委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提出2019年市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市国资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印发《佛山市国资委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组成专题检查组,1月7日至1月10日,对8家直管企业开展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各企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重点工作、会议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加强涉政治类户外广告的管理,加强2个意识形态观测点工作力度。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已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党群科工作,分工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13)关于指导国有企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成专题检查组,对市属8家一级企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二是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三是铁投党委立行立改,由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8月30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工作缺失方面的整改。 

  5.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的整改。 

  (14)关于不重视党建工作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2019年1月21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国企党建工作,提出2019年市国资系统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市国资委机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建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台账。 

  (15)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学习机制,出台市国资委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管理办法,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工作,各支部均按要求完成2018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工委班子成员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党委中心组学习,2018年市国资委党工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测试活动。 

  (16)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2018年12月26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2019年1月28日召开2018年度党工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深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把锤炼党性作为一项根本的政治追求和精神追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切实增强国资国企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 

  6.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弱化、边缘化的整改。 

  (17)关于党的组织机构“空壳化”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机关党委书记人员,强化机关党委领导建设。二是2018年12月19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听取各党支部及工青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提出2019年机关党委及工青妇工作计划。三是加强党群科工作队伍建设。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党群科工作,向市委组织部争取选派了1名党建指导员到党群科工作。 

  (18)关于机关党委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健全机关党委机构,2018年9月3日建立市国资委机关纪委。2018年9月6日组织召开市国资委机关党员大会,严格按程序规定要求,选举增补了1名机关党委委员、产生了3名机关纪委委员和1名机关纪委书记。二是向市编办、市直机关工委请示,配备了一名机关专职副书记。 

     (19)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出台市国资委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管理办法,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工作。机关党委定期下发通知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工作。各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做出决定。

  7.针对对国企党建工作领导不力,指导工作缺位的整改。 

  (20)关于没有专题研究过国企党建工作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专题研究2019年党建工作。2019年1月21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国企党建工作,提出2019年市国资系统党建工作计划。二是积极开展党建述职考评工作。2019年1月22日召开2018年度市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市公控公司、公盈公司、路桥公司、铁投集团、燃气集团党委书记现场述职,将党建工作在个人绩效考核中的占比从1分提升到10分。三是积极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印发《市国资委党工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整改意见的通知》,未完成党建入章工作的33家市属企业(一级企业 1家、二级企业4家、三级企业28家)已全部完成整改。未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的12家市属企业(二级企业4家、三级企业8家)全面完成整改。四是制定下发《市国资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管。五是市铁投集团、市烟草公司、市盐业公司党委立行立改。铁投党委2018年9月10日起建立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不与党委会套开;市烟草公司、市盐业公司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规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8.针对议事决策规则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的整改。 

  (21)关于国资委党工委议事细则不明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善议事决策规则。2018年7月印发《市国资委党工委会议“三重一大”内容清单》,2018年10月重新修订印发《市国资委党工委工作规则》,对审批委机关大额支出、明确党工委会议记录内容、提交党工委会议议题等相关事项加以明确。二是对以前未签名的党工委会议记录进行补签。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条例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党工委会议规则的学习,严格落实党工委会“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9.针对不重视发展党员,党费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22)关于机关党委没有研究发展党员计划,没有检查支部发展党员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2018年底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提出2019年机关发展党员计划。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加大培养教育考察力度,争取今年挑选2名优秀分子接收为预备党员。同时,从非党员干部中,加大培养力度,吸引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 

  (23)关于党费管理不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健全党费管理制度。根据《市管党费工作制度(2018年修订)》新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国资委党费管理制度。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党费管理、使用工作,研究确定2019年党费使用预算计划,提升党费管理的效益和功能。二是加强党费管理基础工作。2018年1月专门招聘一名熟悉财务制度的人员负责党费交纳工作,并于2018年7月将会计账移交预算财务科管理;2018年4月,补充党费收据、银行对账单等党费凭证近百份,补齐所有党费凭证附件;及时调整党费计算基数,以2018年1月工资收入为准重新核定党费;立行立改,收回向樵园山庄多开具的收据并核销。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10.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24)关于主体责任的意识欠缺,“一岗双责”不落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工委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企业2018年述责述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学习。在委中心组学习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文件和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自觉。三是完善班子成员联系企业机制,明确有关党建、党廉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联系企业的监督指导。

  (25)关于压力传导逐层递减,研判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工作不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分解落实责任。梳理统计市主体责任预警评估系统工作任务54项,逐一分解到人,明确承办或协办科室和工作时限,及时督促提醒责任人按照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并将信息录入系统。二是加强廉洁风险评估。按照市《关于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廉洁风险评估的通知》的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廉洁风险评估。三是加强以案治本工作。强化对巡视巡察审计信访投诉案件查处的结果运用,完善规章制度,开展以案治本工作,不断加强风险防控。 

  (26)关于抓早抓小、提醒诫勉未形成常态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开展谈话。约谈8家市属企业党组织一把手,了解其履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醒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抓好巡察整改,做好自身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政治监督。二是规范提醒诫勉。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对提醒谈话的记录、统计和归档工作进行规范,及时统计上报,采取书面台账和季度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三是加强教育提醒。紧盯春节、元旦等重点敏感时间、管钱管人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等,不断进行提醒。 

  (27)关于个别干部违规兼任直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积极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2018年8月,调整国资资源整理利用中心法定代表人,待市组织机构改革后将择机启动和补充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待选拔后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11.针对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的整改。 

  (28)关于履行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调研指导基层企业监督工作。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1日,先后到9家二级、三级企业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开展调研走访,了解基层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要求基层企业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力量安排和建设,抓实抓细“两个责任”。二是督促企业纪委强化监督。1月14日召开市国资系统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对部署开展的“八个一”活动进行总结,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看工作态度、看工作数据、看工作方式方法”的“三看”检验标准,要求企业纪委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三是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处,指导企业查办省委巡视问题线索,立案1人;加强对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立案1人。对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梳理、摸查,针对有关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由党工委领导对责任科室进行集体提醒谈话;针对市铁投集团设计分包管理存在的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9)关于对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等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汇总分析,要求企业纪委及时建账,与企业纪委进行对账、销账,督促指导企业纪委查办重大问题线索,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请示汇报,向市纪委报告国资国企问题线索的处置结果。对2018年转办的有关党员干部违法问题线索调查处置情况逐条进行梳理检查。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的信息收集和及时处理,整理汇总上报2018年以来市国资国企违纪违法党员情况。二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着重加大对轻微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定期向市相关部门了解掌握国企人员违法犯罪情况。 

  (30)关于对个别干部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动真碰硬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相关严重违纪的人员做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二是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机关纪委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对委机关全体党员进行一次谈话,着重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落实制度及时上报。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制度,自收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按照规定上报市纪委。落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置向上一级纪委报备工作制度,市国资国企问题线索的处置结果均向市纪委报告。 

  (31)关于推行ERP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已部分整改,企业ERP系统2019年4月完成) 

  加强ERP系统建设。印发《关于对ERP系统数据录入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对各企业ERP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进行自查。推动解决ERP系统与OA系统兼容问题,加强系统建设的预算、规划等的提醒。加快市国资委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下属企业的财务报表等数据的全面监控。大力推动下属公司的ERP系统建设,公盈公司下属企业已全部上线ERP系统。建投公司下属企业ERP系统正在大力推进,预计2019年4月底可全面上线。新金叶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5日将烟酒采购业务审批事项接入公控ERP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系统。 

  (32)关于有些科室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防范廉洁风险。研究制定《佛山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市属国企资产评估行为、物业出租行为进行规范。二是各业务科室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降低廉政风险。严格按照《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开展项目投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的选任工作,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选任和考核监管,堵住廉政风险点。不断加强年度审计、内部审计、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审计工作,推动形成专职监事监督、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降低廉政风险。 

  (33)关于国企的反腐倡廉工作还需加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清理完善监管制度。对近年来下发的有关监管制度进行清理、完善,狠抓“八个一”活动、廉洁文化三年行动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落实。二是完善纪检监察力量。统计各企业纪委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情况。督促各市属一级企业落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有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按“各企业纪委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不少于3人,大中型企业不得少于5人。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设纪检委员”的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力量建设,设立党委的同时成立纪委。推动公盈公司结合党委换届选举产生纪委委员。督促铁投公司尽快换届选举纪委委员。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派出监事会与纪工委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有效发挥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四是督促企业规范管理。中力公司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力量建设,开展全面资产清查整理工作;铁投集团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外出参会管控;储粮公司建立健全8项财务制度,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新金叶公司接入公控ERP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系统,降低企业管理风险。 

  (四)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力方面的整改 。 

  12.针对工作作风拖沓的整改。 

  (34)有关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文件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提醒教育。1月17日,党工委领导与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科室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规定办事。二是加强日常考勤管理。由各科室科长对科室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由人事科定期或不定期对上下班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三是加强日常督办。由办公室负责OA件的督办管理,严格按照《佛山市国资系统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日常督办,加强对重点工作抓落实,对未及时办理的OA件予以通报。建立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专项台账,定时跟进落实。四是加强日常办会办会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对市委市政府会议报名和参会人员进行管理,切实按要求通知相关领导及时参会。 

  (35)关于对国企全面预算管理批复迟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加快全面预算审核工作,督促企业在3月份前将全面预算上报,对不按时报送年度全面预算的企业实行考核扣分制度并责令其整改,力争2019年在第二季度前审批预算并下达各企业。 

  13.针对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36)关于违规在下属事业单位报销费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严格区分市国资委、火炬园、资源中心三个预算主体进行独立采购及支出相关费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市国资委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权限,合理使用财政资金,规范财务支出。 

  (37)关于部分用款不合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及时纠正部分用款不合规问题,完成相关费用的追缴工作。修订《市国资委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佛国资预算[2018]74号),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权限,合理使用财政资金。 

  (38)关于下属企业财务制度监管不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加大对下属企业财务制度监管力度,加快制定市国资系统财务实施细则。铁投集团立行立改,已修订印发相关制度,明确食宿、交通、差旅费用及业务接待费用等标准、审批及经费管理等。 

   14.针对兼职清理不彻底的整改。 

  (39)关于兼职清理不彻底的问题。(正在加紧推进中) 

  对樵园山庄一名在编在职人员违规兼职问题,已正式发函给市编办、启动调动手续。 

  15.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 

  (4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重复申领餐费补贴已做退款处理,完善向对口帮扶驻村人员发放慰问金的工作,改正和规范慰问金的来源和依据。二是加强报销审批。委机关各科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均严格按照最新印发的《市国资委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国资委财务报销实施细则》进行报销审批。三是督促铁投集团严格按照标准发放相关津贴,全面调整员工薪酬福利结构。 

  (五)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肃方面问题的整改。 

  16.针对选人用人违反规定的整改。 

  (41)关于干部选任提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对近三年来干部选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提高干部任用工作水平。市国资委领导带头宣讲《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延伸考察、干部任前公示等工作要求,提高干部任用工作水平。 

  17.针对人员配备不合理,混岗混编问题的整改。 

  (42)关于没有按照“三定”方案科学配置人员的问题。(正在加紧推进中) 

  立行立改,合理安排人员进行交流挂职及做好机关内部人员安排,择机启动补充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人员,调动干部积极性。 

  (43)关于委机关混岗混编现象普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做好机关内部人员安排。除个别事业单位人员抽调到委机关工作外,其他5人已分别回火炬园与资源整理利用中心工作。4名企业交流学习较长的干部已回原企业工作。今后交流人员时间为两年。二是草拟《佛山市国资委关于体制改革机构职能设置的意见》,向市编办申请增加人员编制。 

  (44)关于扶贫慈善会存在行政化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立行立改,已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常务理事会、10月18日召开会员大会,通过换届程序,将佛山市国资职工爱心帮扶会所有业务和银行管理账户移交到下任理事长单位公控公司。 

  18.针对占编不占岗的整改。 

  (45)关于占编不占岗的问题。(正在加紧推进中) 

  已正式发函协调外借单位理顺关系,尽快完成调动。 

  19.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46)关于干部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立行立改,已补齐所有缺失的干部档案资料,加强干部档案资料管理。 

  (47)关于个别干部考察材料张冠李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立行立改。已将资料放回各自档案中,今后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资料管理。 

  (六)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20.针对财务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整改。 

  (48)关于未足额上缴财政专项资金利息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按要求足额上缴财政专项资金利息,于2018年底前将利息收入上缴财政专户。 

  (49)关于专项资金没有专款专用的问题。(需长期整改) 

  督促相关公司按专款专用规定制定还款计划。 

  (50)关于大额债权长期未收回的问题。(正在加紧推进中) 

  已督促相关公司按不同类型资产提出处置建议,拟报市政府审批。 

  21.针对监事会未能发挥职能作用的整改。 

  (51)关于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调整财监科分管领导,改由有财经工作经验的委领导分管财监科。合理安排挂职交流人员,充分征求科室科长和分管领导意见,保持科室人员力量不缺失、不缺位,保证科室工作顺利开展。 

  (52)关于部分人员不胜任岗位要求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管理,对于不胜任岗位的人员及时的批评教育,试用期结束后将进行严格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录用。二是委内所有希望报名的人员中,对于符合初级监事的报名条件,而不符合中级监事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做好思想工作,由人事科进行谈心谈话。 

  (53)关于监事会工作形式单一,效果不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监事会成员召开案例分享会,组织召开专题汇报会,了解监事会所监督企业的问题与情况,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监管效率。二是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企业重要决策会议,监督决策过程的合法性、有效性,向企业提出合法合规性建议。注重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业务监督全覆盖,管控经营财务风险。加强与纪检、巡察、审计、内控、法务等内外监督力量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综合监管模式。 

  (54)关于部分企业配合不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到八大平台公司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与监管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加强监事与企业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的沟通联络,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二是铁投集团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好监事尽职履责、全方位开展监督工作,加强监事与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沟通联络工作。 

  22.针对对国企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 

  (55)关于对个别企业为私人股东担保问题监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核管理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市属企业担保管理情况。二是金控公司立行立改,切实加强对耀达公司杠杆倍数的监控,防范化解资金风险。2018年12月,金控公司组织相关下属企业风控部门人员召开落实整改措施会议,要求各企业风控部门建设并落实好风险预警机制。耀达融资租赁公司共完善了7项风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月度经营性资产质量报告制度。 

  (56)关于对国有企业重大项目风险防控监管不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中介选聘,法律顾问选聘,物资、服务采购以及工程类项目等四方面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招标采购和我委审批行为。目前,制度初稿已报市法制局审核。二是铁投公司、中力公司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在后续工作中加强审核管理,化解企业风险。 

  三、整改成效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委党工委认认真真查原因、实实在在改问题、规规矩矩抓规范、踏踏实实求提升,取得了阶段性、实质性的整改工作成效。委党工委和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执行力度大大提升,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有效推动国资国企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 

  (一)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整改以来,市国资委党工委成员深刻认识到原来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方向,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对如何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党工委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等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委党工委先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事项等进行了集体决策,党工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当前,我委正深入聚焦市委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各项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委党工委带领全委干部职工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很好地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整改以来,委党工委更加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委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上狠下功夫,组织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提高大家的政治理论水平。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委党工委进一步压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出台机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管理办法,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工作。紧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走访科室,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思想交流并给予正确引导,增强大家的政治意识,形成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工委成员坚持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加强对权力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整改以来重点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进行了完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四)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委党工委大力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多次召开党工委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党工委成员积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就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使用等制定相关工作意见,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委机关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开展了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和党员评议、党员承诺等活动,坚定党员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委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多次专题研究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两个责任”,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各下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开展纪律教育月、廉政文化教育、廉政提醒谈话、法治教育等活动,在各业务工作领域中落实工作纪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了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巩固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六)进一步推动国资事业再上新台阶。委党工委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市委要求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国资发展的重要动力,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凝聚力量,统筹工作布局,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国资工作再上新台阶。2018年市国资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生产经营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收入利润持续快速增长,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截至2018年12月底,纳入监管的330家市属国企,实现资产总额1,820.21亿元,同比增长10.30%;净资产547.35亿元,同比增长24.70%;实现营业收入216.61亿元,同比增长76.50%;利润总额18.76亿元,同比增长44.20%。 

  四、正在加紧推进的整改问题及原因 

  (一)关于促进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成效不佳的问题。近年来,我委积极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手段,着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降低市属国企总体负债率、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等都属于“攻坚战”,很难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还需花一年或者数年时间攻坚克难,真正将问题整改到位。我委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推动水务股份在2019年上市,推动公盈公司、中力公司、路桥公司、铁投集团提高企业盈利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关于樵园山庄发展的问题。我委结合樵园山庄的实际,指导相关部门制定了樵园山庄发展方案以及事转企工作方案,发展方案已上报市政府,领导批复同意实施。事转企工作方案正在加紧推进。同时,针对樵园山庄消防系统存在较大隐患的问题,我委已向市政府请示追加樵园山庄消防设施整改专项资金,待市政府批复后实施。目前,正在利用现有设施,做好安全防护。 

  (三)关于大额债权长期未收回的问题。国资委接管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借款”部分已过诉讼时效或处于破产清算阶段且没有财产可供分配,这部分债权合共超过3000万元,占接收债权总额的55%,该部分债权正在梳理债权债务,拟向市政府请示考虑作为坏账损失进行账务处理。 

   (四)关于兼职清理不彻底、没有按照“三定”方案科学配置人员的问题和部分人员“占编不占岗”等问题。因需要等待市编办批复和协调外接单位理顺关系,相关问题正在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7-8234021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5号六楼佛山市国资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市国资委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000;电子邮箱:fsgzw@126.com。  

                      

    

    

                                                                                                                                 市国资委党工委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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