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授权经营公司、直管企业: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佛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国资改〔2016〕144号)要求,为做好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管理工作,使投资计划及时调整更新,现就2018年度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申报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申报年度投资计划(年中调整)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一)备案文件;
(二)董事会决议或班子会议决议;
(三)2018年度上半年投资总结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2018年度上半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完成项目的效果和效益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2018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说明。其主要内容包括:2018年度投资计划投资年中调整情况、2018年投资计划(调整后,按项目说明)和2018年度投资计划预计成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2018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表(年中调整)文本,包含2018年度投资计划汇总表(调整后)、201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表(调整后)、2018年度股权投资项目计划表(调整后)和2018年度其他投资项目计划表(调整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请各公司在2018年8月31日前将年度投资计划(年中调整)报至我委改革发展科。
附件:1.XX公司2018年度投资计划(年中调整)
2.XX公司2018年度投资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市国资委
2018年8月21日